船山区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做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屠宰贩运环节“瘦肉精”检查和监测,健全和完善养殖、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和违法添加及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强化落实年初畜产品中硝基呋喃类违禁药物监测工作。
二是做好饲料兽药专项治理工作。一方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集中开展饲料经营专项整治,规范饲料经营、使用行为;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兽药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兽药GSP经营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落实备案制度,加大滥用抗生素及人药兽用和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做好检疫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四到位”,坚强检疫人员考核管理,加强养殖环节、贩运环节和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督,严厉打击制售、贩卖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畜禽产品储存环节监督管理,落实票证制度和人员监管制度。
四是做好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落实养殖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做好无害化处理事前告知、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并造册登记,严禁病死畜禽流向市场。落实监督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贩卖、销售、屠宰、食用病死畜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