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被评为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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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 袁全民)去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市局认可,市司发(2013)22号文件《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长安区司法局荣获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长安区黄良街办东古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区司法局局长田晓利、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张斌、长安区公证处公证员庞敬荣获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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