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职业〔2011〕19号文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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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3日发表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职业〔2011〕19号文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1〕33号文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表格等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nyzyjnkf@126.com)。
联系人:林新春 63137854
惠丰田 63186769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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