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四项措施服务三支一扶毕业生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缓解农村基层单位人才短缺的矛盾,我市于2006年启动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即“三支一扶”计划。计划实施以来,每年都有大量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服务工作,与此同时,全市各级部门都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
作为人才服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把服务“三支一扶”毕业生作为2010年工作计划实施的重中之重。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免费实行人事代理。2009年以来,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共招募了35名毕业生,来自哈尔滨师范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和阜新高专等高校,他们到乡镇服务期间,档案保管及人事关系办理等保障工作尤为重要。人事代理根据自身服务职能,对档案无处托管的29名毕业生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其代理期限计算为工龄,并将档案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单独保管。对于档案需要异地调转的毕业生,为其出具转正定级、干部介绍信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为“三支一扶”
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相应配套服务工作,解决了这部分毕业生在人事关系托管及档案落实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是代缴养老保险。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养老保险的授权部门,人才中心承担起这部分毕业生代缴养老保险的服务。今年已为20名毕业生缴纳了养老保险,并按时与社保局核算,为每人都办理了养老保险手册,编号备案,也可以为毕业生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提供畅通服务。同时,代理科积极配合社会保险局,严格遵照养老保险政策,在续缴、补缴保险金方面,积极与参保登记科沟通缴费标准、缴费时限,及时在阜新人力资源网上向广大“三支一扶”毕业生公布,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今年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来自全国各地多所高校,其中部分专业涉及建筑、机械、机电、经济等工程和经济类,为了促进毕业生初级职称的管理,提升和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人才中心对服务一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直接确定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继续代理,可按国家规定人才中心作为主管部门,为毕业生申报上一级别职称。
四是保管党组织关系。针对“三支一扶”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无处挂靠的情况,参加人事代理后,党组织关系即可转到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管理,流动党支部负责党费收缴,开展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转正等,外地组织关系调转需可通过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机关党委办理转接手续。同时,将“三支一扶”流动党员相关信息录入到人事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中,单独模块,方便查询,随时统计,为日后的进一步管理和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将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服务工作,根据自身的的职能特点,不断创新,针对毕业生开拓更多的全新服务项目,为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更好地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