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采取措施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教育厅立即行动、广泛动员,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7个方面,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开展全省大中小学校安全排查整治专项督查。联合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组成三个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查组,深入全省8个州(地、市)、36个县(区)、69所学校、9个供餐企业,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校车安全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校舍建设项目安全检查。结合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评估,组成8个组深入8个州(地、市)对校舍建设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消除D级危房,不留安全死角。建立完善综合防灾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和师生避险自救能力。加大对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力度,做到一所不少、一栋不漏,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四是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各地、各校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开展校园安全自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落实安全责任。
五是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要求高校加强安全防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六是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有关情况,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全、有序、有效进行。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完善职业教育风险管理机制,为实习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