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交警总队加强交通事故预防为十八大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新疆发生两辆客运车辆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精神和部署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青海总队下发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认真汲取新疆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教训,以党的十八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中心任务,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及“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严防涉及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把预防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中心任务,切实提高事故预防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合理安排勤务部署,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区域协作机制作用,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以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站为依托,切实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的检查登记工作,加大夜间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不漏管失控,路面秩序管控有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发挥部门联勤联动机制作用。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各地要积极会同交通部门与当地气象部门及时沟通,及时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及时评估交通影响。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严格落实应急警力保障,出现恶劣天气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警力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鸣笛、喊话提醒、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类放行等管控措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切实预防多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客运源头管理工作,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主动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通报此次新疆事故情况,检查客运企业落实凌晨2-5时客车停运或接驳运输措施落实情况,对客运企业法人代表及其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对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不及时提醒并纠正、动态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请安监部门会同交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企业负责人或追究其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地要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牵手平安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摆放典型交通肇事案例宣传展板、播放宣传光盘,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向广大乘客讲明乘车不系安全带后果的严重性,宣传客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公布旅游客车、客运车辆超员违法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文明交通风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