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海东国地税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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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海东地区国、地税局对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作出部署,评定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以前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评定期限为2010、2011两个纳税年度。根据安排,国、地税共管的纳税人,先由主管国税机关评定,再由各级评定委员会审定。地税机关直管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评定,再由各级评定委员会审定。评定采用百分制,设置A、B、C、D四个等级,按照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5个考评指标进行评定。(陈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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