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向东港市供销社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丹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7月21日,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向东港市供销社党委反馈关于对东港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整治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机动巡察的巡察情况。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贾真同志代表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向东港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贾真同志代表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向东港市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丹东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樊金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东港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孙文新同志主持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
根据丹东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3日至4月23日,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对东港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整治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机动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
贾真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东港市供销社党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新班子成员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有经济监管有了明显的改善。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表现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供销社系统工作要求不扎实,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议事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廉政意识不强,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制度不严格。表现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下属基层社转移“三公”经费,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超限额使用现金和公款私存,经营活动等收支不入账,违规处理账务;三是主体责任缺位,履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有差距。表现是:监事会职能发挥不充分,资产修缮管理有漏洞,经营租赁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资产出租、处置监管不到位;四是班子责任心不强,对供销系统各类风险管控不力。表现是:供销社系统内部管理松散,债权债务风险管控力度不够,借款管理及使用混乱,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偏、松、软”。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东港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贾真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企业的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樊金华组长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三要突出成果运用,形成常态效应;四要严把工作要求,提升整改成效。
孙文新同志表示,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表态: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二是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坚决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三是从严从实担起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懈怠;四是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成果,坚决做到不畏难、不放松。把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同全面贯彻落实******和李克强***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使整改工作四脚落地,以实际行动向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和东港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丹东市委机动巡察组有关成员;东港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东港市委组织部相关同志;东港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派驻组负责同志;东港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东港市供销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