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在2月28日由青海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富财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以赴,认真履职,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标准,严格准入,保障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是明确目标,加强监管。会同教育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开展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食品留样、配送等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四是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在严格准入的条件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培训、健康检查、食品采购、贮存、供应、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五是量化分级,示范引领。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在各地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在全省有序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等级的评定、提升工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突出的,及时纳入示范工程,评选出市(州、地)学校示范食堂,在此基础上,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部门联合遴选一批学校食堂做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挂牌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