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2016年秋季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乐平镇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乐平镇户籍在镇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
1、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详见《***2:乐平镇2016 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且在乐平镇居住的非乐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属普通借读生,须符合“在乐平镇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连续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的规定,以乐平镇流管办出具的“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为依据;
(四)居住在乐平镇的港、澳、台侨胞,或外国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和原则
(一)乐平中学:招生12 个班600 人,学区划分:乐平中心小学、源潭小学、三江小学应届毕业生和范湖小学佛山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安排入读乐平中学。
(二)南边中学:招生8 个班400 人,学区划分:南边小学、保安小学应届毕业生和范湖小学非佛山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安排入读南边中学。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地段划分”与“尊重个人意向”相结合的原则。
1、在满足乐平镇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乐平镇户籍在镇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就读情况下,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将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顺序录取;
2、相同条件下则按照购房时间、购买社保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3、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招生办法
(一)公布招生信息:乐平镇教育局于2016 年5 月10日,通过乐平镇政府网以及两所中学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 年6 月25-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乐平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统一报名;
2、其他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备报名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申请入读的中学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
1、乐平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各公办小学负责报名;
2、乐平镇户籍的镇外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
(1)《乐平镇2016 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
(2)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免疫证明、在读学校出具的小学应届毕业证明。
3、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
(1)《乐平镇2016 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
(2)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免疫接种证明、小学应届毕业证明;
(3)提交《乐平镇2016 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注:如户口簿不能确应父母与子女关系,须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四)公示和监督
乐平镇教育局和学校联合审核登记材料,7 月4 日公示录取名单,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公示网址: http://www.sip.org.cn/ (乐平镇政府网)
监督电话: 87381731(乐平镇纪委)
咨询电话: 87388055(乐平镇教育局)、87386165(乐平镇流管办)
(五)办理入学手续。经公示确认后,由录取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
1、乐平镇2016 年秋季公办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表
2、乐平镇2016 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
乐平镇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1 乐平镇2016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doc ***:***2 乐平镇2016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