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深化教育改革为高质量发展筑基
近年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学前教育抓普及、义务教育抓巩固、高中教育抓规模、职业教育抓效益、队伍建设抓作风”的思路,深化教育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加快项目建设,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东市教育经费投入达到82.15亿元,2017年达到25.34亿元,是2012年的1.74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海东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2016—2021年)》《海东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等制度,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每年把教育建设项目和教育惠民工程列入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项目,财政经费优先满足教育事业需求。
同时,海东市坚持完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撤地设市以来,全市共实施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21项,总投资57.6亿元;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信息化和教育技术装备项目总投资达3.7亿元,“全面改薄”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建了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海东市高级中学、海东市朝阳中学。通过项目的实施,中小学布局进一步优化,全面消除了中小学D级危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为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解决教学困难,海东市率先在全省探索政府购买保教岗位解决学前师资紧缺问题的途径,几年来,共落实项目专项资金6805.38万元,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保教岗位5109个,有效解决了学前教育师资紧缺的困难。2017年全市共发放中小学原民办和代课教师生活补助资金907.872万元,妥善解决了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向农村、山区倾斜,职称评聘分值适当加大,乡及以下学校任教教师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优先聘任,鼓励、支持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有力缓解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难的问题。5年来,累计补充中小学教师1591人,全部补充到了高中和乡村学校,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和学科结构得到了优化;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76亿元,为乡村学校教师修建周转宿舍8000多套。2016年至今累计发放乡村教师补助奖金3531.6万元,保障了乡村教师安居乐教。
截至目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78.48%、94.09%和90.21%,分别较五年前提高11.28、5.17和8.67个百分点。通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全市高考一本重点率达到30.4%,较五年前提高10.2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平安、乐都两区和互助县顺利通过国家督导验收。(李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