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青山工程
实施青山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民生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原则,将青山工程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即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 以实施青山工程为载体,走出一条保护生态和经济发展的双嬴之路。
在小开荒还林工程中,全市共清退小开荒73.6万亩,已全部还林,投资10.86亿元。在超坡地还林工程中全市共还林30万亩,投资5.3亿元。在围栏封育中全市共完成围栏2012公里,围封面积50.63万亩,投资7042万元。在闭坑矿生态治理工程中全市共完成闭坑矿治理项目131个,治理面积3862亩,投资9605万元。
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全省青山工程启动后,铁岭市随即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青山工程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正县级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和机构。适时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暨青山工程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为青山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青山工程责任状,市、县政府分别出台了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清退“小开荒”的通告》和《铁岭市小开荒还林(还草)、超坡地还林及围栏封育的通告》。把青山工程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明确任务完不成,实行农村工作一票否决。
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按照省政府青山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编制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市、县林业部门实地踏查、精心编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完成了《铁岭市青山保护规划》,建立了青山保护和分区治理管理制度,对全市806万亩的山体及山体外林地实行分区保护、规范管理。全市划分禁止开发区24.2万亩,占区划总面积的3%,占国土总面积的1.2%;限制开发区291.8万亩,占区划总面积的36.2%,占国土总面积的15%;合理利用区489.8万亩,占区划总面积的60.8%,占国土总面积的25%。全市率先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内的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冰砬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旗寨省级白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保护性设施建设和管护,共建立监测站8处,设立边界碑、牌121块,界桩50个、警示标牌111块。全市聘用1800余名管护人员全部落实了岗位责任。
加大投入,保障实施。2012年以来,铁岭市坚持把资金投入作为青山工程建设关键环节来抓,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广筹资金,保障了青山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市共投入青山工程建设资金18.6亿元,共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54万亩,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青山工程任务。铁岭市“两退一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经验在全省推广。一是加大政府投入。铁岭市政府在“两退一围”工程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每亩补助100元,连补5年;整合涉农资金6800万元实施“兴农富民”榛子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制定补助政策,除省、市补助外,追加补助每亩200-700元。西丰县政府制订了《青山工程管理办法》,将农民退坡地还林补助资金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引导企业和大户投入。以榛子、寒富苹果等产业为依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全市共引进企业336个,吸纳资金约2.17亿元。三是动员社会和林农投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每年社会和林农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近3亿元。
督查检查,加强执法。一是加强青山工程的督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青山工程责任状,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度。在“两退一围”工作中,我们通报表扬了22个工作开展好的乡镇,通报批评了6个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对3个村书记、2个林业站长给予免职处分,对1名乡镇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加大青山保护执法力度。坚持常规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尤其是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冬季行动”和非煤矿山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取缔非煤矿山15家,整顿97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林区秩序进一步好转。
信息来源: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