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的精神,目前,西宁市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两个阶段进行,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违法行为以及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冒充药品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案件的协查工作。发现线索的,及时地将有关信息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提出协查意见。同时我市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揭露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及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带来的巨大危害,向广大公众宣传正确的用药观念,借助全社会的力量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