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不断提升,努力实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为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并按照工作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组成了《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小组,通过前期调研、多次修改、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完成了《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地方立法有关要求,现就《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请登录环渤海新闻网和唐山文明网查看)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tswmdd@126.com,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起草小组办公室,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
起草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唐山市图书馆原址309房间(西山道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邮政编码:063005,联系电话:2816275,手机:135****7528。
《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小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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