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检察院扶危济困司法救助情系民生
2017年6月,被害人邢某某与被告人刘某某发生口角,刘某某随即叫上其朋友对邢某某实施殴打。经司法鉴定,认定邢某某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邢某某受伤后,不能劳动,邢某某一家5口人,有2个妹妹,靠父母亲务农为生,家庭十分困难,邢某某住院期间的住院费6万多均是向亲戚朋友借款,家中债台高筑,被告人无力赔付,邢某某因此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在接访时了解到邢某某情况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提交了10000元司法救助金申请。近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组织控申科负责人,将1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被害人邢某某手中。
近年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充分应用刑事政策和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有力的弥补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不足,缓解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面临的困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截至目前,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对6起刑事案件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累计达到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