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公 告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和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
三、申请及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登记,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四、申请所需材料:
①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③身份证、户口薄(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④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⑤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从“中国葫芦岛”微信公众号、葫芦岛政府网(WWW.hld.gov.cn)或到原安置地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原安置单位领取)。
⑥属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交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查原件并交复印件)。
五、申请提交:①退役士兵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原安置单位;②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或以自谋职业安置的,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安置地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六、各安置地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安置地 | 办 公 地 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葫芦岛市 | 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二楼 | 王耀国 | (0429)3373312 |
兴城市 | 兴城市兴海北路二段119号 | 崔丽红 | (0429)5653018 |
绥中县 | 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 | 张 朦 | (0429)6116115 |
建昌县 | 建昌县朝阳路一段51号 | 姜淑霞 | (0429)3760010 |
连山区 | 连山区站前街红星路59号 | 乔志斌 | (0429)5021090/5021087 |
龙港区 | 龙港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B座902室 | 马 力 | (0429)3055572/3055561 |
南票区 | 南票区九龙街道疏港路9号 | 梁 峰 | (0429)4921106 |
杨家杖子 |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北岳路808号 | 李玉清 | (0429)4403024 |
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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