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三个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有关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加强党员管理,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晴隆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遵循"处置个别、教育多数"的工作思路,"三个坚持"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二是坚持群众参与、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是坚持教育为主、慎重处置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妥善做好被处置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