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菏政办字〔2022〕2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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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为解决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全市物业整体服务水平,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在借鉴潍坊、临沂、德州等地市专项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了市公安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十个相关单位意见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围绕“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属地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黑除恶”6个方面45类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1、物业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不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小区环境“脏乱差”、“质价不符”等15类问题。
2、物业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未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物业使用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油烟污染、无故拒交物业费等10类问题。
3、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售出地下车库(位)只售不租,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违规交房引起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纠纷等3类问题。
4、属地管理履责方面。主要包括“红色物业”建设目标落实不严,街道办未有效组织物业管理工作,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环物委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等5类问题。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主要包括小区入口未张贴展示公益广告和市民公约,小区内没有照明灯,照明灯损坏,路灯亮化率低,建筑物外立面大面积破损、污损等5类问题
6、扫黑除恶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倒卖、破坏小区内公共财物,占用公共资源非法获利等7类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市物业领域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指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整治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区要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狠抓督导考核。市工作专班要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调度、督导和考核。期间,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小区明察暗访,开展专项集中活动(定期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消极应付、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群众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县区要及时报送集中整治行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时宣传和曝光,引导全社会支持、配合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后,分批次、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公布整治成果,增强整治成果的检验度、评判度、感知度。
政策原文:菏政办字〔2022〕2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