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调研组到兴仁县调研干部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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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2月2日,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新闻办)副主任王峰,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肖刚及省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一行,在州委组织部纪检组长王丽琼,州委活动办副主任刘灵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袁军的陪同下,到我县巴铃镇就干部召回制工作进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为,我县积极响应州委“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的号召,探索整治“四风”顽症的有效途径,研究出台了干部“召回”制度,对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召回管理,在召回制度实施之后,没有把民主测评作为干部召回的唯一依据,是一个很好的创新,充分激发了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使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作风上和工作质量上了很大的提高,有效提升了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源动力、落实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多干事”的良好新风。
与会人员还就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相继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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