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
2012年,兴仁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基础配套,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益运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去年,兴仁县在潘家庄镇的粑铺、潘家庄、夏溪、弥勒屯、团结、接布厂,下山镇的马乃屯村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282.2万元,涉及2 个乡镇,7个村共16358人,其中农业人口15865人,农村劳动力7884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兴仁县一是坚持完善招标机制,执行公开招投标。在吸取以往招投标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创新工程监理制,严格监督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驻场监理、群众监督、业主督查的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公司,按标段按排驻场监理,全面对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施工安全进行控制;三是坚持项目“三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每一个施工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凡不按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责令停工或限期整改,从根本上杜绝了“豆腐渣”工程;四是坚持抓好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报账制。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人、专户、专账,由高标办负责报账具体事宜,从签订合同之日,施工方自筹资金启动工程,并按工程进度进行报账,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对施工合同未签订、监理工程师未签字以及相关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报账。五是坚持完善资料归档,确保工程管护发挥效益。做到“三分建,七分管”要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建立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及完善的制度体系。项目建成后,明确工程管护责任人,订立管护责任制,落实管护经费,确保项目工程完好率在99%以上保证项目工程发挥效益。
由于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去年,兴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排洪堤完成5条5.88公里,引水干渠13条17.59公里,田间渠道完成12条4.63公里,拦水坝5座,机耕道12条9.335公里,生产便道7条2.942公里,机耕桥完成20座,人行桥完成25座;技术培训完成2000人/次;完成建设面积25790亩,完成土地整治面积17055.6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