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城乡医疗救助撑起困难群众健康保护伞
日前,记者从安龙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获悉,2011年,安龙县民政局共启用409.7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持全县56997低保户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和进行医疗救助。
家住新安镇山岔村上岔河组的低保户张德华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在得到新农合报销6000多元后,仍然无力承担4000多元的费用,在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后,再次得到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00元,切实减轻了老人的经济负担。
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难问题,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入实施,安龙县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每年为各类民政对象缴纳参合资金,各类民政对象患病住院治疗,按政策经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年度累计、按政府规定比例给予救助。
2011年,安龙县共启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09.79万元,其中, 157.86万元支持52600名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5.6万元支持3200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6.33万元对1197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医疗救助。截止目前,安龙县已启用2012年医疗救助资金275.48万元,共支持全县52188名城乡低保对象参加2012年城乡医疗保险。
家住安龙县新安镇山岔村上岔河组的低保户张德荣和老伴体弱多病,家境困难,县民政局积极为两位老人办理了低保申请,让老人生活得到保障。同时,自09年开始,又为老人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老俩口晚年生活免去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