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民法院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确保司法公正
安龙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干警认真贯彻执行 “五个严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安龙县人民法院把“五个严禁”作为法官行为底线的硬性规定,在法院内部,通过创办学习专刊、发放学习卡等方式使全体干警铭记“五个严禁”的规定。院机关和五个人民法庭均在显著位置张贴或公布“五个严禁”的内容,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都放置印有“五个严禁”内容的警示牌,同时,制作了印有省、州、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的卡片,在立案过程中发放给每一位当事人,鼓励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干警将追究纪律直至刑事责任,并调离岗位。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广泛接受当事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