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监管七到位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食盐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保障食盐质量安全供应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七到位”手段确保全市的食盐质量安全。
一是人员机构到位。按照***、省、市盐业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率先成立了食盐监管科,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水平过硬的同志从事专业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有人管”。
二是人员培训到位。组织全市食盐监管骨干参加应急管理(含盐务监管)培训,同时组织食盐安全监管人员及各乡镇、社区监管人员集中开展盐业政策及法规培训,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监管人员“懂得管”。
三是监管责任到位。采取“网格化”管理,对各区(县)、乡镇、社区、办事处食安站层层分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确定监管重点,明确监管方向。要求基层监管人员掌握辖区内涉盐企业基本情况,熟悉辖区内所售食盐食盐碘含量标准、产品渠道等基本信息。确保基层知晓“如何管”。
四是关键环节把控到位。认真落实权力清单,把控源头,抓好源头管理,对全市食盐批发企业、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企业直销点以及所委托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等进行重点监管,对其购销台帐建立、***开具、经营盐品碘含量是否符合我省标准,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规范的认真督促整改完善,确保重点环节“严格管”。
五是日常巡查到位。对食盐零售(餐饮)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零售环节“全面管”。
六是部门协作到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与工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召开监管工作分析会,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职共同研究制定监管措施,确保职能部门“统一管”。
七政策宣传到位。对涉盐企业建立约谈机制。按照盐改过渡期要求,在日常巡查中大力宣传盐改政策、盐业法规,对大型的涉盐企业均做到***宣传。加强群众宣传,提高食盐质量安全的社会参与度,发动人民群众“共同管”。
自承接食盐安全监管职能以来,共检查食盐批发企业47户/次,检查食盐零售户1059户/次,检查乡镇农贸市场3176户/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93户/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单位食堂、托儿机构、养老机构924户/次,食盐抽检批次24个批次,案件数5起,查获涉案盐产品数量36.02吨。有效净化食盐市场环境,食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盐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提升,群众用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