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向州人大检查组汇报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永光为组长的检查组在兴仁县教育局会议室听取了该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琴、人大副主任蒙贵翠出席汇报会。
近年来,兴仁县始终坚持依法治学、依法教学,在整合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狠抓保学控辍、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两免一补”工作、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总体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目前,该县共有中小学校252所,在校学生84873 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5930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5 %,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6.42%。“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70%以上。检查组认为,该县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力度大,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对该县食堂建立台帐,保留样品,站校领导轮班值日与学生一起陪餐、学校有安全、卫生、充足的桶装饮用水等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以及在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检查组希望兴仁县今后进一步建立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体制,规范师资队伍的培养、管理和流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好的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会上,县教育局、审计、财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我县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县民族中学、高武学校、弥勒屯小学就各自学校在义务教育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