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殡葬管理例获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2月21日,经黔西南州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全体代表表决,《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草案)正式获得通过。自1995年我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我州殡葬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在全省处于靠后位置,面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的滞后局面和严峻形势,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把殡葬改革立法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列入了工作内容,2011正式启动了黔西南州殡葬改革立法工作,州人大将殡葬立法工作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由州人大相关领导牵头,州人大、州民政局、州法制办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通过起草培训、外出调研、听取县市建议、征求省州及专家意见,先后10余次进行专题修改,形成了正式文本,经州政府常委会及州委常委会议审定后,提请州人大会进行最终审定。
《黔西南州殡葬条例》的通过必将为黔西南州殡葬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为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的强力推进、为全州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