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局工作动态(12月3日6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华率市煤安局一行到威宁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共组织3个组分别到7处煤矿及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帮扶指导。
(二)到金沙县林华煤矿开展隐患复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林华煤矿掘进工作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进行复核。
(三)陪同贵州省煤矿安监局对金沙县立新煤矿安全设施设计验收活动及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二、存在的问题
1.采掘部署不合理,采掘失调。个别煤矿存在一采区资源已枯竭,但二采区巷道尚未开始施工,无采掘工作面,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不符合要求现象。
2.瓦斯防治及防突工作有差距。个别突出矿井编制的消突及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中无瓦斯抽采的相关数据,区域防突措施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合理选择。
3.通风系统存在不合理现象。部分煤矿巷道贯通后未及时调整局部通风,井下存在盲巷,且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独立。
4.监控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部分煤矿未实现“瓦斯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监控探头安设数量不足或位置不合理,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调校工作,且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对井下采掘作业点进行实时监控。
5.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根据矿井实际进行编写,与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不相符,且未在制度中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二是隐患未实现闭环管理,部分隐患无整改“五落实”的相关印证资料,一些隐患长期重复存在。
6.安全管理能力不足。一是岗位责任制度建设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未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编写,存在岗位职责不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情况;二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无五职技术人员任用文件,无具体分工文件,个别煤矿仅配备一名技术人员。
7.防治水工作未按新《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开展。未及时更新相关防治水资料图件,未配备完善相应的防治水设备和人员,防治水物探先行、钻探补充工作执行不到位。
8.个别建设矿井施工顺序不合理。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量不明确,主要通风系统未按要求建设完善即进入回采巷道掘进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格监管执法。通过督促“关键环节管控”“自证合法”“双九工作法”“清单管理”等措施落实,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整改各级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自查自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
2.加强直接监管煤矿执法检查工作。在计划检查、“双随机”检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平台作用,加大瓦斯治理情况抽查和复核力度,实施精准监管检查。确保煤矿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突、采掘管理、机电运输等关键环节管控到位。
3.加强对各县区监管部门的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区认真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及机构改革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毕节市煤安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