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彪纪检组长率队检查全州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阎彪纪检组长率队检查全州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黔粮财务【2011】70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部署,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成立了以纪检组长阎彪为组长,监察室、计划财务科人员为成员的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组,于2011年7月1日至7日对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黔西南州恒绿粮油有限公司和兴义鲁屯油厂共计234万元粮食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谏的办法开展工作。一听:先听取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二查:认真查对***和剩余资金的管理情况,做到汇报情况和票据、帐目相符;三看:对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必须到现场实地察看;四谏:在检查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纠正的,要求限期整改。
在检查工作中阎彪组长指出:粮食专项资金是省粮食局对粮食企业的扶持性资金,是为我们企业改善生产和经营环境、为做大做强打下基础的专项资金,因此,我们一定要用好,要用在点子上。他要求专项资金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专帐专户管理,绝不能挪着他用。
1.检查组人员在认真查看账目。
2.即将竣工的安龙县标准化市场。
3.技改后投入使用的贞丰县大米加工厂。
4.道路已经硬化的兴仁县巴铃商贸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