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建立销号制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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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为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强化整改工作的严肃性,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黔西南州研究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
《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5个问题,所涉地区、所涉部门均要结合职责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对存在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项落实;需要长期坚持完成的,要在整改方案中制定计划、限时整改。每个问题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验收核查,做到完成一项办结一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合格后,由所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部签字确认,并填写《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表》送州整改办备案,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州环监局 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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