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四步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成效突出
2014年,我院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消除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壁垒”,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4宗3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宗5人,在打击违法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成信息共享平台,消除阻碍“两法衔接”壁垒
为突破长期以来“两法衔接”工作面临的案件信息交流不畅通,犯罪线索发现难等突出问题,我院自2013年11月开始,严格按照上级院“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全覆盖”的建设要求,全面完成了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至今年10月,该平台共覆盖我区21家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录入案件信息448宗,通过专人负责、专机运行、专案组办理以及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立案和网上监督,已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控、全面审查和同步监督,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开展立案监督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规范高效办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主动对接”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工作涵盖的行政执法单位众多,牵涉面广,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离不开科学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坚强有力的领导。今年5月13日,区政法委牵头组织21家行政执法单位在我院共同召开了禅城区“两法衔接”工作会议,正式设立了禅城区“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院侦查监督科,制定了《“两法衔接”工作方案》。会后,我院积极开展工作,已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2个单位挂牌成立了“两法衔接”办公室,并陆续与区工商局等3家单位书面签署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重大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明晰各单位的权责,有效促进了行政单位与司法单位增强执法合力,共同通报案件情况、研判犯罪形势和确定工作目标。
三、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促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根据广东省检察院以及佛山市政法委的部署,今年5月以来,我院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执行难”等社会关注热点,在我区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及“清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专项行动”。因专项行动需多个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助,我院以此为契机,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坚持打击犯罪与监督执法并重,以案说法和以案促治结合,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指导,着力整合执法资源,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规范执法意识、协同作战能力,使两法衔接工作配合更到位、成效更明显。
四、监督及协作并重,营造“两法衔接”良好氛围
“两法衔接”机制的全面建成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确保履行监督职能,促进行政单位各司其责,我院充分增强工作主动性,对尚未签署书面协作机制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联合走访-检查核实卷宗台账-督促移送-监督立案”四项措施开展执法监督。5月份以来,共走访区工商局、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12次,检查行政处罚案件100余宗。走访中,我院十分重视正确处理与成员单位的关系,主动兼顾“监督者”和“合作者”的角色,着力为行政单位解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的难题,努力营造密切配合、真诚协作的两法衔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