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3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贵州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现将2023年威宁自治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公布(详见***),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要求,汛期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威宁自治县2023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doc
2.威宁自治县2023年涉河学校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doc
3.威宁自治县2023年旅游景区汛期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doc
4.威宁自治县2023年垃圾填埋场汛期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doc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