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东营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拟组织认定一批东营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符合《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设定的标准和要求,且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的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将予以优先认定和重点支持。
二、组织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编制申请报告,填报工程实验室运行情况表及研发设备、技术带头人、在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等分表(见***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各申报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真实性声明,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编写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提供的运行数据要真实可靠,相关证明资料要尽量详实。
(二)市发改委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申报。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5月4日前将申请报告及基本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两份报送经济发展局419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kfqfgk@126.com 。
联系人:刘连庆 联系电话:8304800
***:1、市级创新平台基本情况一览表
2、运行情况分表
3、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