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住建局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0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29日发表
***3 | |||||||||||
河池市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0月份整改完成情况表 | |||||||||||
填报单位: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
序号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受益对象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293 | 120***********8 | 河池市宜州区三桥头的道路坑坑洼洼很多,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尽快把这条路修复。 | 区住建局 | 毛壮胜 133****7499 | 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 完成浙大北路和浙大南路(即三桥的南北两头路段)建成通车,并不定期现场勘察路面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2021年2月 | 浙大北路和浙大南路(即三桥的南北两头路段)于2021年2月份建成通车。现不定期现场勘察路面情况,未出现破损现象,通车情况良好。 | 唐启肯 134****4902 | 已完成整改销号 | |
300 | 120***********5 | 去宜州区政府办理建房开工证,连续几年每年都去了解还是办不下来,听说有一部分人是有关系的办得下来了。希望政府部门能公平公正,要办得一起办得,不要偏袒。 | 区住建局 | 毛壮胜 133****7499 | 符合城市规划、条件齐全的建房申请,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办证。 | 对在规划红线内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建房户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完善材料。 | 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经核实,谭雄友于2018年12月向庆远镇政府提交建房申请,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后,发现其所在的东屏村丈屯在宜州新区一期控规范围内,根据2017年11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河池市宜州新区规划区域范围内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函》(河宜新管函[2017]23号)规定其申请未获得新区审批,故其不能办理用地手续。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再次向群众宣传关于在新区申请建房的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对方理解。 | 谭雄友 138****0215 | ||
307 | 120***********7 | 河池市宜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处地方比较小,来办事人员又多显得很拥挤,新的办公楼主体已经建好2年了但不知道为何没有得搬过去。希望能尽快搬到新办公楼,这样也方便来办事的群众。 | 区住建局 | 毛壮胜 133****7499 | 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 | 1.继续协调财政资金及时落实; 2.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 2022年12月 |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装修工程已完工,电梯安装已完成,正在进行周边场地硬化和围墙砌筑。 | 韦贵宣 181****9371 | ||
308 | 120***********8 | 宜州区庆远镇棚户区改造房价有点高,目前的预算价格是2500元/平米,高了200-300元/平米。 | 区住建局 | 毛壮胜 133****7499 | 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 | 做好政策宣传,为居民群众释疑解惑。 | 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1.2021年5月11日项目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已与住户进行面对面解释,棚户区改造房价预算价格视建筑材料及人工费等多种因素而定; 2.向住户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房价最终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 王志136****5809 | ||
317 | 120***********6 | 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内容,在外面的公示现用A4纸来张贴,字太小了,老年人看不清楚,希望能把字放大一点再张贴出来。 | 区住建局 | 毛壮胜 133****7499 | 提高公示成效 | 对尚未完成的德胜红兰酒厂和广西玻璃钢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受益对象公示相关材料时放大字体,满足老年人阅知需求。 | 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项目业主单位已于6月11日按照要求使用大纸张和大字体公示施工进度情况。 | 龙先生 134****3337 |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9:01: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