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将审计监督纳入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
近期,胶南市组织、民政、农业、审计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意见》,将审计监督纳入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
该市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即通过实施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审查制度、村级重要事务用章审核制度、村级财务审接制度、村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镇党委政府对村级事务管理决策的领导、指导和监督;通过健全村级事务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决策程序,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水平;通过认真实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审计监督成为“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该意见对审计监督的规定主要包括:一是由市审计局、农业局指导各镇(街道)成立审计小组,由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审计小组组长,不断完善和落实日常财务审计制度,针对村级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搞好专项审计。二是村(居)主职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有职务变动等事项,及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干部作出综合评价,并向群众公示。三是市审计局、农业局要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搞好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实行定期抽查审计制度。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市审计局定期组织对部分经济强村的村(居)主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胶南市将审计监督纳入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村居干部的检查监督,确保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