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对包帮村庄实行三监督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所包村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农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权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莱西市在对包帮村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实行“三监督”。
一是监督班子建设情况。监督村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情况,把能够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发展创业,建设新农村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入村支部、村委会,为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提供良好的领导保障。
二是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帮助制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具体意见,实施分类指导,重点规范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靠制度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率先发展,为村民广泛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监督制度落实情况。驻村人员注重对村务公开监督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由纵向监督向横向监督、民主管理监督由对上负责向对下负责的监督,疏通制度落实渠道,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驻村人员还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多种有效途径,对村级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予以推广,扩大了驻村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