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停止在恒山景区附近一切采矿行为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部门,相关企业:
恒山景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生态环境受国家法律保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发展理念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根据各级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切实加强恒山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对触及恒山景区保护范围的任何开采行为坚持零容忍。从即日起,必须无条件停止在恒山景区附近(包括官王铺采区紧邻恒山景区一侧、二亩湾采区、三采区)的一切采矿行为,同时责令相关企业要依法履行生态治理义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开采场地附近的环境进行整治、绿化、恢复生态环境;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治、绿化的,由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依法处理。同时,恒山景区附近的养殖企业也要尽快搬迁。
各有关乡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国土、电力、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迅速行动,加强监管,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电力部门要对相关企业全部断电。县人民政府对景区内采矿等一切触及生态红线、保护红线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对于相关责任部门玩忽职守、有令不行者,将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