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的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项目位于金岭路与坪葵路交叉口东北侧G15112-0024号宗地,用地面积62626.47平方米。该项目允许建设计规定建筑面积30536.44平方米,本次建设规定面积27115.14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21443.31平方米、食堂5671.8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项目位于金岭路与坪葵路交叉口东北侧G15112-0024号宗地,用地面积62626.47平方米。该项目允许建设计规定建筑面积30536.44平方米,本次建设规定面积27115.14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21443.31平方米、食堂5671.83平方米)。
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审查,同意变更该宗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专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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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规划资源建许字DP-2022-0004(改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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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深规划资源建许字DP-2022-0004(改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2.***2.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