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SIYB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审核规程》的通知(东就办〔2016〕3号)
各相关机构:
现将《东莞市SIYB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审核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东莞市SIYB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审核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SIYB创业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创业培训讲师队伍,为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提供师资力量保证,根据《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09〕1号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SYB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审核规程,具体如下:
一、审核小组
组 长:刘伟权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刘仲林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劳力开发科科长
组 员:傅树生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劳力开发科主任科员
许秀华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劳力开发科副主任科员
马国彪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副主任科员
黄景宜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劳力开发科科员
二、审核程序
对已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全程按SIYB形式授课3期以上的参选老师,需完成以下审核程序。
1、学员意见考核。按照创业培训技术标准从事教学工作,
每名学员在培训结束后须填写SYB培训班评估表,培训班结束评估总满意度平均在2.4分以下(满分3分),不予选评。
2、现场听课考核。审核小组每次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不
定期旁听和检查参选老师授课情况,填写《创业培训(SIYB)讲师授课情况审核小组意见表》(***1)。
3、综合评议考核。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综合评议会
议,主要评议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考核意见(***2)、学员听课评估意见、现场听课考核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相关材料包括:《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学员培训(TOE)活动报告》、《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班(TOE)后续支持报告》、《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填写《创业培训(SIYB)讲师评选初审意见表》(***3)。审核小组对各参选讲师进行独立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审定。
三、其他要求
1、参选讲师应是从事一线教学人员,对没有从事教学工作或尚未达到选评标准的,不予选评。
2、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期考核,上下半年各一期,各参选讲师向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底和10月底。
***:
1.创业培训(SIYB)师资授课情况审核小组意见表
2.培训机构考核意见表
3.创业培训(SIYB)讲师评选初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