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11月19日,芦苞镇人大主席张剑华、副主席郑立苹邀请部分区、镇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及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对芦苞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月19日上午,芦苞镇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对芦苞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佛山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三水芦苞分店和芦安诊所进行实地查看,分别与药店经营者、诊所经营者进行交流,详细了解药品安全管理、药品价格和药品监督等情况。
▲检查组在药店开展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集体学习了《药品管理法》,听取了副镇长王好冬代表镇政府所作的情况报告。报告认为,自《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后,镇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社会药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药品专项整治不断深化,药品监管模式不断创新,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管理法》法律意识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不断加强。与会人大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在芦安诊所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对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所取得的成绩,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项工作,全镇药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座谈会现场。
芦苞镇人大主席张剑华指出,《药品管理法》是群众健康的重要防火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一是要切实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将宣传重点转向社区和广大农村,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药品法律意识;二是要强化药品经营监管措施,镇政府要继续健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严把药品质量关;三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整治售假劣药、过期失效药、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