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分别获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
兴义市在2013年7月荣获 “2013年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并授牌后,更进一步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围绕同步小康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32个社区先后步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和谐社区的发展轨道。
安龙县普坪镇、兴仁县李关乡等30个乡镇以《贵州省民政厅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提高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开展工作,两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经省民政厅组织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兴义市获得全省2013年“贵州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命名表彰;安龙县、兴仁县获得全省2013年第二批“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