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印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本次招聘人员为临床医生1名,救护车司机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相关专业及学历:临床医生报考者需具备条件:男性,具备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从事医院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资格,有手足外科特长。救护车司机报考者需具备条件:男性, 身高170CM以上。救护车司机报考者具有高中学历或以上,有汽车驾驶证B证(大货车证)资格10年以上,并在医院从事救护车司机工作2年以上。
2、户籍要求:临床医生,户籍不限。救护车司机要求高明区户口。
3、 3、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路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09803;联系人:梁***。
2、报名时间:2007年8月15日至16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所需材料: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2007年8月21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救护车司机除进行笔试外,同时加考路试,由医院考核小组与公安机动车考场共同组成考核组,对招聘对象进行现场路试考核。
2、面试: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临床医生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报考者考试的总成绩。司机按三项考试科目所占的比例:笔试、路试各2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