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3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俊臣、王相仁、陈洪波、王永威、邵二玲、张矛,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凯军,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原则通过了《廊坊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廊坊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安排》;表决通过了《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会议在履行完相关议程后,就2018年度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就今年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简要说明。会议强调要求,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身份意识和履职意识,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制度,按照常委会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将“廊坊发展、人大尽责”贯彻到代表委员的履职全过程,推动人大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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