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条道路禁行电动车
6条道路禁行电动车 大部分电动车主自觉绕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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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2月1日起,高明中心城区的高明大道、荷香路、文昌路、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6条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禁行后,大部分电动车主自觉“绕路”行驶,少数车主却对此不解。 那么,高明区为什么要禁行电动自行车?近两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了解目前高明区禁行情况,及该政策出台的前因后果。 车主“闯禁区”要看10分钟资料 6条道路禁行电动车,12月1日上午9时许,高明区查处行动正式开始。交警部门在荷城广场、沿江路等设3卡进行截查。9时25分,在荷城广场路段设卡点,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远远驶来,看见交警拦车,女子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交警在检查核实车辆来源合法后,告知该女子荷城街道中线城区6条道路已开始“禁电”。经现场交警的教育后,女子表示以后会注意避让,不再闯进“禁区”范围。为让女子熟悉有关进行规定,交警要求女子现场观看宣传单张10分钟方可***离开。 记者在该卡点了解到,由于不知道沧江路已禁行电动车,20多位车主违规上路;在其它卡点,查处的电动车辆也不多。在近日的检查行动中,高明区截查教育“闯禁区”电动车共有41辆。 禁行路电动车数量明显减少 截查电动车辆不多,在于前期的宣传及电动车车主的自觉遵守。高明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骆康说,高明区只是限制6条道路,对市民出行造成的影响不会很大。 近两日,记者走访荷香路、文昌路等6条道路,看见路面的电动车比以前有了明显减少。2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文华路与文昌路交界处等候了10多分钟,看到经过该路段的电动自行车只有两辆。 “限制电动车在部分路段行驶,我们是可以了解的,毕竟现在很多市民的交通意识还不是很高。”市民徐贵平说,自己也有一辆助力车,文华路禁行后,自己绕道星河路、泰和路,再走跃华路去上班。 6条道路限行,不少市民表示对出行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电动车速度快安全系数低 其实,与徐先生有同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表示6条道路禁行,绕路***就可以了。但少数市民对此却不理解:电动车能在市场上出售,又便宜又省油,为什么不让上路? 对此,高明区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安全系数低等,而且呈现出“仿摩托车化”的趋势,致使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电动自行车事故率上升,影响市民安全。 今年的7月13日下午2时30分,伍某驾驶牌照为粤H的轻型箱式货车,从明城往人和方向行驶,行至人和中学路段时,刚好遇上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的陆某,此时,陆某正经人行横道从左往右过公路,伍某并未减速行驶,致使货车车头左侧与电动自行车的右侧及陆某身体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陆某当场死亡。 据统计,由于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高明区每年都有100多件,不少事故导致电动车司机当场死亡。 禁行6条道路车流人流大 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车禁行是必须实施的,可高明区为什么要选择文华路、文昌路等路段?原来,中心城区6条道路率先禁行助力车,是有关部门经过深思熟虑的,主要是出于方便市民出行考虑。 目前,6条道路每天的车流量很多,电动自行车穿插其中,容易发生事故。市民易先生回想起今年8月在沧江路驾驶电动车冲红灯的情形,仍心有余悸。他说,当时经过红绿灯处时,显示的是红灯,由于赶时间,想着自己的车是没牌照的,就冲过去,突然从文昌路冲出一辆小货车,幸好躲避及时,才避免发生车祸。“假如当时躲避慢一点,现在都不知道怎样了。” 易先生说。 限行道路中的文昌路、沧江路是商业中心,每天到此逛街购物的市民络绎不绝,限行保障了逛街市民的安全。除此之外,高明区制订限行政策时,也考虑市民的出行,上述6条道路禁行后,电动车司机可绕行其他路段,而电动车横过“禁区”时并不违法。 【对话】 五大理由叫停电动自行车 ——专访高明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骆康 中心城区6条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为什么要禁行?车主闯进“禁区”后,要接受什么处罚……带着这些问题,12月2日,记者专访了高明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骆康。 记者(以下简称“记”):6条道路禁行电动自行车,是基于什么考虑? 骆康(以下简称“骆”):道路禁行电动自行车,主要是从几个方面考虑的:一是由于市民交通意识不足,电动自行车车主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定和管理秩序;二是电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数量多;三是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后,处理困难;四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含有铅,对环境的污染大。 记: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与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有什么区别?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后如何处理? 骆: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在驾驶时的随意性很大,容易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其本身的价值也多在2000元左右,交通肇事后为逃避处罚及赔偿,多数肇事者都选择弃车逃逸。肇事者逃逸了,没有牌照,警方很难追查到肇事者,导致交通事故难以处理。即使肇事者没有逃逸,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办理保险,受家庭经济条件影响,理赔工作也难以进行。 记:“禁电”后,是否会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市民的出行?车主闯进“禁区”要接受怎样的处罚? 骆:高明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不鼓励私人交通,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禁行刚开始,15日前以教育为主,15日后将按省、市的有关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 【相关链接】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4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1000元罚款。 文/记者 麦志华、罗丹 通讯员江洪、何聪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