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安全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全市农机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及《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毕节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知》精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月30日—7月3日,7月7日—7月10日分别到织金、黔西、大方、百管委、金沙等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织金县乾宏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织金县自强乡大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黔西县金碧镇铧口寨村贵怡农机专业合作社、黔西县甘棠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大方县瓢井乡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企业,此次执法检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化促进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对合作社成员和机手进行普法宣传。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相关企业下发来看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责令机手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与此同时还逐一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反馈,要求其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共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册100余份,累计排查隐患50项,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13条,立即整改8条,5条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市、县农业执法人员还对农机执法人员的配备、辖区内农机工作的开展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并对下步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打算。
执法人员还对合作社机库、田间场院、设施装备等场所进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共排查拖拉机、割草机、烘干机、旋耕机、打草机等50余辆,要求制动、操纵等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拖拉机严禁上路行驶和作业,并对安全隐患及时提醒,责令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执法人员对黔西县农业农村局、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及百管委农办农机主管部门和百管委黄泥满族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农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资料查阅检查。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向负责农机工作同志当场反馈,要求立即查缺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