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分局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有关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计划,负责分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及警衔申报等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对居民进行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入户申请;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权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分局所属各机构及其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本级、葵冲派出所、大鹏派出所、南澳派出所、土洋派出所。行政编制233人,工勤雇员2名。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合计90辆,包括定编车辆80辆和非定编车辆10辆;摩托车123辆。具体如下:
1.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本级编制数85人,实有8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33辆,包括定编车辆23辆和非定编车辆10辆,摩托车33辆。
2.葵冲派出所编制数49人,实有48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18辆,全部为定编车辆,摩托车24辆。
3.大鹏派出所编制数45人,实有4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17辆,全部为定编车辆,摩托车27辆。
4.南澳派出所行政编制数32人,工勤雇员1名,实有3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1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摩托车26辆。
5.土洋派出所行政编制数22人,工勤雇员1名,实有2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9辆,全部为定编车辆,摩托车13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坚决维护社会稳定;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3.严厉打击突出犯罪;4.提升服务管理职能;5.提高规范执法水平;6.加强信息化警务建设;7.加强队伍精细化管理;8.深化警务改革创新。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部门预算收入14,040.94万元,比2014年增加2,961.07万元,增长26.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040.94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2015年我局参照新区后勤服务中心的做法,将分局食堂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新增食堂外包服务费;2.2015年新增房改住房补贴收入;3.2014年公务车辆改革后,2015年按核定的留用车辆计算交通费,比2014年减少102万元;4.2014年公务车辆改革后新增公务交通补贴收入;5.网络运行及维护费比2014年增加9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部门预算支出14,040.94万元,比2014年增加2,961.07万元,增长26.7%。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本级12,688.24万元、葵冲派出所425.50万元、大鹏派出所438.14万元、南澳派出所279.68万元、土洋派出所209.38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4,331.42万元、公用支出5,41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6.59万元、项目支出3,339.65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2015年我局参照新区后勤服务中心的做法,将分局食堂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新增食堂外包服务费;2.2015年新增房改住房补贴;3.2014年公务车辆改革后,2015年按核定的留用车辆计算交通费,比2014年减少102万元;4.2014年公务车辆改革后新增公务交通补贴;5.网络运行及维护费比2014年增加92万元。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
收支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本级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本级预算12,688.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331.42万元、公用支出4,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6.59万元、项目支出2,736.05万元。
(一)人员支出4,331.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6***.1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6.59万元,主要是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736.0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003.28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民警体检经费、食堂外包服务费和综合管理工作。
2.治安管理业务741.40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民警服装购置,办公设备、家私、电器以及装备的报废更新业务,分局治安大队在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等业务工作。
3.刑事侦查业务140.07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刑警大队负责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打击、防范等工作。
4.禁毒管理业务38.00万元,主要用于分局禁毒工作业务及宣传等工作。
5.反恐怖业务38.24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协调全区反恐工作,反恐应急专业队伍运行及组织开展反恐演练业务。
6.网络运行及维护231.8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电子监控中心设备正常的维护、网络租赁、全球集群网及网络费用。
7.警犬繁育及训养30.16万元,主要用于警犬专业队日常运行、警犬训养和保健等工作。
8.其他公安支出332.0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军警共建、大鹏半岛海陆警务协作、山上、水下抢险救助,同时还包括整治工作费用、民警队伍建设费用、纪检监察费用、从优待警、核心价值观培育、机要保密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警营开放日费用。
9.严控类项目7.05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公务接待工作费用。
10.预算准备金174.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二、葵冲派出所
葵冲派出所预算425.50万元,包括公用支出224.30万元、项目支出201.20万元。
(一)公用支出22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2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97.2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
2.预算准备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3治安管理业务46.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办公设备、家私、电器以及装备的报废更新业务,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等业务工作。
4.刑事侦查业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打击、防范等工作。
5.禁毒管理业务5.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业务及宣传等工作。
6.其他公安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军警共建、大鹏半岛海陆警务协作、山上、水下抢险救助。
三、大鹏派出所
大鹏派出所预算438.14万元,包括公用支出265.74万元、项目支出172.40万元。
(一)公用支出26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72.4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92.4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
2.预算准备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3.治安管理业务32.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办公设备、家私、电器以及装备的报废更新业务,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等业务工作。
4.刑事侦查业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打击、防范等工作。
5.禁毒管理业务5.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业务及宣传等工作。
6.其他公安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军警共建、大鹏半岛海陆警务协作、山上、水下抢险救助。
四、南澳派出所
南澳派出所预算279.68万元,包括公用支出151.18万元、项目支出128.50万元。
(一)公用支出15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28.5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63.0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
2.预算准备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3.治安管理业务27.5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办公设备、家私、电器以及装备的报废更新业务,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等业务工作。
4.刑事侦查业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打击、防范等工作。
5.禁毒管理业务3.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业务及宣传等工作。
6.其他公安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军警共建、大鹏半岛海陆警务协作、山上、水下抢险救助。
五、土洋派出所
土洋派出所预算209.38万元,包括公用支出107.88万元、项目支出101.50万元。
(一)公用支出10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01.5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4.4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
2.预算准备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3.治安管理业务21.1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办公设备、家私、电器以及装备的报废更新业务,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等业务工作。
4.刑事侦查业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打击、防范等工作。
5.禁毒管理业务3.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业务及宣传等工作。
6.警犬繁育及训养8.00万元,主要用于警犬训养和保健等工作。
7.其他公安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军警共建、大鹏半岛海陆警务协作、山上、水下抢险救助。
第四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采购预算总额共计216.00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5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下属四个派出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8.95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29.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7.05万元,比2014年增加7.05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公务接待工作。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8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23.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81.9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12.30万元。实有车辆汽车和电动车合计90辆,摩托车12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经费比2014减少原因为2014年7月实行公务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