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
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两级法院已组织集中执行行动18次,拘留126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5人,执结案件211件,累计执行案件款1350余万元。
今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11月25日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对全市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全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展开。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次专项行动,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充分采取拘、罚、捕、判等强制措施,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进行严厉打击。
此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目前,法院已移交了一批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确保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在12月底前移送审查起诉、在2015年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案件,将依法及时审判,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3月底前宣判。
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已组织集中执行行动18次,拘留126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5人,执结案件211件,累计执行案件款1350余万元。全市法院共排查并移送犯罪案件线索101人,需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行为人209人,并于11月25日将上述人员名单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我市法院执行系统按照最高院、省高院的要求,积极上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活动进行惩戒,是体现执行强制性的有力举措。法院与金融、工商、税务、国土、建设、交通等部门实现信息对接,将失信“黑名单”发放给相关单位,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贷款融资、公司注册、参与政府招投标、购置房地产、奢侈消费等行为进行有效限制,可以对失信者进行一定的惩戒,使失信行为人在政治、经济、名誉等各方面都付出一定失信成本。
截至目前,我市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失信自然人409人、单位96个,已有16名被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市中院号召申请执行人和市民积极查找和举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人及其财产线索,让“老赖”无处藏身。同时敦促尚未履行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