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2091号)等文件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35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转载时间:2018年9月19日,转载网址:http://www.gd.gov.cn/gkmlpt/content/0/153/post_1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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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失效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35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