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推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指导思想
在人流密集的旅游区域和路段,开展以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的市场巡查监督,重点规范餐饮服务、海产品店、景点、住宿、超市、停车场等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市场巡查监督
1、节前宣传和巡查:元旦节前巡查从12月25日至12月29日,春节节前巡查从1月28日至2月3日,以县城海滨路、青澳湾为重点,边巡查边发放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高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性和主动性。
2、节日期间巡查监督:元旦节日巡查从12月30日至1月1日,春节节日巡查从2月4日至2月10日,以县城海滨路、青澳湾为重点,加强巡查监督。在巡查监督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初次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采取送达《价格监督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形势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对经教育无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
(二)加强市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
为及时了解掌握节日期间我县市场价格动态,我局布置落实各价格监测点,分别对县城、云澳、深澳等市场主要商品和服务进行价格监测,要求各监测点从12月26日开始每日上报市场猪肉价格情况,12月30日至1月1日及2月4日至2月10日每日上报市场有关商品价格,并通过南澳价格监测微信群实时交流、报送监测情况。
(三)做好粮油调控工作
春节前四天,我局拟对粮、油各2个品种实行价格调控,落实全县6家平价商店积极进货,保证供应,发挥稳价惠民作用。
三、组织领导
成立节日市场巡查监督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组员从检查局、价管股、人秘股等部门抽调,负责本次节日市场巡查监督。同时要加强与旅游、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