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扶20177号关于印发南澳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扶〔2017〕7号
关于印发《南澳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管委)、村,上级驻南澳单位,县直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粤扶组〔2017〕2号)和《关于印发
南澳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为了确保到2018年全县相对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和相对贫困村基本脱贫出列,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汕市发〔2016〕13号)、《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粤扶组〔2017〕2号)和《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