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关于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
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南澳加快振兴发展,创建“法治南澳、文明海岛”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传达学习,现将我局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召开全局动员会议
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结束后,我局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召集全局干警传达学习县委十三届第二次全会精神。会上,传达了会议有关内容和精神,使全体干警对全县“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以及当前面临的形势机遇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思路、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得到全面掌握和了解。会上局长杨顺宏要求全体干警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县委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县委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投身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去。
二、精心部署,制定新一年的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十三届二次会议、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就加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制定了新一年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1.推进法治南澳建设的责任担当。加快推进法治南澳建设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全体司法干警将提高思想认识,不忘肩上担负的责任,牢牢把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紧跟时代步伐,扬帆起航。
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所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法治是保障。随着我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无论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还是惠民生、推创文、保稳定,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产生大量的法律需求。我局将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工作大局,主动当好法治参谋,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着力干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更好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独特作用。在经济社会转型中,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呈高发频发态势下,我局将努力当好排头兵,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柔性治理手段,积极参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突出“创新升级”这一发展主线,打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教育等网络,全力打造南澳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为南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
1.健全普法宣传机制。以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构建较为完各的普法工作体系。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学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部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构建法治文化创作交流展示平台。四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基层常态化普法教育。
2.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推进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做好各村居调整、增设后法律顾问律师的配备工作。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全县教育系统“一校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有针对性地做好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和经费落实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逐步推动村居、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强化人民调解维稳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一是高度重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巩固提高村(居)、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聚焦劳资、医疗等领域,健全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二是建立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纳入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库。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全县4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购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由政府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四是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根据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工作质量,按不同标准和“一案一补”原则发放办案补贴。
4.全力服务创文活动。新的一年,我局将自觉投身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中,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多举措为南澳县创文活动提供服务。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文明校风;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创文活动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为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缩短涉及创文事项公证案件的办理时间,提速服务创文活动。
5.推进社区矫正制度贯彻实施。要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帮扶教育、电子监控、档案建立等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等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要大力提升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以******“五个过硬”的要求为指引,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严管厚爱,加速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以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资源,抓住重点,把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建“法治南澳、文明海岛”做出积极贡献。
南澳县司法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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