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25条举措支持企业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今年的既定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2月20日,斗门区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25条,全力支持企业“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免企业社保费、返还失业保险费、税费减免、税费延期缴纳、允许缓交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还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支持企业招工稳岗、稳产达产、优化政府服务等措施。
为鼓励非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尽快返岗,对企业集中包车接回员工的费用予以补贴,对2月29日前返回斗门的企业员工予以补助。同时对企业招工、适岗培训予以适当补助或补贴。
为舒缓文旅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若干措施》提出对1月22日至1月31日期间,因防疫需要响应政府号召取消订单累计达5万元及以上的酒店,按其取消订单总额的30%予以补贴,单个酒店补贴不超过30万元;因疫情原因对旅行社造成的游客退团、退票等直接经济损失,给予50%的补贴等。
为加快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措施规定全区工程项目防疫费用可列入施工措施费并纳入项目结算;施工单位连续用工超3个月的实施工人,给予用工单位一次性补贴200元/人;在规定期间内全面复工且能按照合同进度施工的项目,适当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并可作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优先举荐企业。
优化政府服务,加强防疫口罩保障,对省市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面向市民的民生保障重点服务企业,由政府统筹口罩供应,并在进口防疫物资税收、进出口业务、应急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和支持。(供稿 斗门区)